11月20日,唐河县检察院就两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举行了检察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以及值班律师等多方人员参与,目的是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确保案件办理的客观公正,真正践行“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阐述了两名被不起诉人的犯罪事实。在案件中,两名被不起诉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在不经意间卷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且具有坦白、积极退赃等从轻情节,检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拟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多方面深入分析了不起诉原因,使与会人员对案件有了全面清晰的认识。
人民听证员与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案件汇报,经过充分讨论与独立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合理合法。他们表示,该决定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又充分考量了案件的特殊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两名被不起诉人在听证会上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为,签署了悔罪书,表达了对自身错误行为的深刻认识和忏悔之意。为进一步强化教育效果,检察机关组织他们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他们身着红马甲,深入社区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通过亲身经历警示他人,不仅让自己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学法守法的重要性,也为社区居民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实现了教育与惩戒的有机结合。
唐河县检察院将总结听证经验,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人民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图/修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