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检察院: 提升案件评查工作质效 守好办案质量“生命线”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11-22 17:22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11-22 17:22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从细节处着眼,持续提升检察办案的精准性和规范性,从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汝州市检察院党组的共识。

自今年7月份开始,汝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慧带头每周抽查案卷文书,对包括起诉书、公诉意见书、审查报告、不起诉决定书等在内的11种法律文书进行抽查。

在10月9日的一份“汝州市检察院院领导抽查文书评查表”上,杨慧这样写道:“起诉书中引用条款表述不准确,‘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条之规定’应改为‘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之规定’。”这让办理这起案件的检察官非常震动:“我没有想到领导会看得这么仔细,她用严谨的态度给我上了一课。”在杨慧的带动下,汝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也加入到抽查案卷文书的行列。

汝州市检察院还构建了“1+N+1+M”的案件评查模式,第一个“1”是案管部门的1名检察官,负责组织开展评查等日常工作;“N”是根据不同类型案件抽调不同办案部门检察官;第二个“1”是指派退出领导岗位的资深检察官对于重点案件实行专门评查;“M”是依据抽查法律文书及讲评工作制度,定期随机抽取重要法律文书评查。此外,为杜绝案件评查“一评了之”,汝州市检察院建立并落实办案部门巡回指导制度,及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通过案件抽查、评查,汝州市检察院真正把“公正司法为民”的理念体现在了每一起案件办理之中。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