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用心用情办好案 化解矛盾贯始终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11-2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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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肩负着法律监督和解决纠纷双重责任,这就要求每一位民事检察人员要在履职监督中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始终。近年来,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综合运用多种机制方法,积极促进涉案民事纠纷实质性化解,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民事检察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办案效果。

监督调解两手抓,解决争议化矛盾

民事检察工作,既要坚守法律监督者的角色定位,又要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从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通过找准履职办案与化解矛盾的结合点,妥善解决争议。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与河南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赵某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厘清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精准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跟踪化解工作,在法院裁定再审后,成功促成双方和解并当场履行,刘某实现诉讼目的,向法院申请撤诉,实质性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公开听证助息诉,联合举措解心结

公开听证是“枫桥经验”中“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原则在检察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程某某与中国某集体管理协会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检察监督案,陈某某与薛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等案件过程中,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领域的专家、学者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借助“外脑”智慧,充分了解民事纠纷的矛盾症结,听证员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从群众关注的角度出发,参与听证讨论,发表听证意见,从而协助检察机关把法理、事理、情理讲深讲透,最大限度地解开双方当事人的疑惑和心结,为案件化解矛盾纠纷、防范信访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用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政策,对确有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有针对性地解决申请人实际困难,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有效促进服判息诉。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以听证促公正,以救助送温暖,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健全制度强保障,内外联动促息诉

卫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与辖区司法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建立的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由上述单位提供线索,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二十余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和解”模式,依托多部门协作配合,积极走访核实,多次调解和谈,群策群力解决实际困难,促成双方化解矛盾、息诉罢访,努力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工作做到涉案群众心坎上。

一体推进强指导,上下联动化纠纷

在涉及系列纠纷案件及一案办理牵涉多案的问题时,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充分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在案件办理、信息互享、当事人沟通等多个环节实现上下统筹、协作与配合,推进涉案争议一体化解。在办理某纸业有限公司申请检察监督案时,多次与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沟通研判,针对另案即陈某等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等六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最终该六案调解书全部撤销,达到办理一案促改七案的效果,实现了对多起案件矛盾纠纷一揽子处理,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将检察护企落到了实处。本案被省院与省工商联联合印发的《全省检察机关安商惠企服务发展典型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刊登。

用好调查核实权,定分止争解民忧

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仅通过阅卷及审查书面材料往往难以全面、准确掌握案情。办案人员放下手中的案卷走出去,合理运用调查核实权,采取询问当事人、勘验现场、实地走访、咨询专业人员等方式,查明案件真相,引导各方当事人凝聚共识,破除和解障碍。在办理某纸业有限公司与封丘县某购物广场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监督案时,办案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信息,多次到现场查看、上门沟通,查明案件事实和症结点,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和忧虑,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案件顺利执结,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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