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强调,要大力营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检察人才建设环境,推动形成“检察成就人才,人才成就检察”的生动景象。数字检察培训是数字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强化培训管理,建立以培训内容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数字检察人才快速成长,助推数字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创新培训内容,突出“因材施教”。根据数字检察工作要求和人才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检察实务热点和重点工作要求,突出数字检察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特点,不断完善培训大纲,使培训内容更丰富更全面,不仅要学习检察大数据的课程,还应当拓展到经济、管理、社会等其他知识,通过培训培养一大批综合性、复合型数字检察人才。
创新培训形式,突出“因人而异”。针对复合型人才、领军型人才、理论型人才的不同特点,设置不同的课程。对复合型人才开展技术实操课,根据虚拟案例要求培训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完成数字检察模型设计初稿以及技术配合难题,通过总结展示,取长补短,完善自我,促使检察大数据和检察业务双提升;针对领军型人才可以设置拓展交流课,由领军人才牵头,跨行政区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拓展交流,带动落后地区的数字检察工作开展;针对理论性人才设置理论研讨课,邀请目前最前沿的国内外数字检察研究专家进行专题理论知识培训,不断扩展数字检察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为数字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设置培训评估和反馈机制,突出“效果导向”。探索建立“数字检察培训学时制度”,明确检察干警每年参加数字检察培训的课时任务,对年度参与数字检察培训完成较好的干警给予一定的奖励,提升数字检察人才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建立数字检察培训反馈制度。在培训结束之前设置考试,通过测试确保培训效果,规定在培训结束之后由培训人员将培训的内容和学习心得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分享和交流,通过“一人培训”达到“全员提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