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封丘县境内有大量的废弃农药包装物被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机井、沟渠等处,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4年以来,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巡查封丘县黄河滩区高标准农田时多次发现,封丘县陈桥镇、荆隆宫乡有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被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机井、沟渠等处。之后该院干警通过对封丘县境内乡镇展开走访调查,发现此类现象在各乡镇普遍存在,部分农药经销商未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回收装置未使用、经营农药许可证过期等情况,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私自丢放,农药残留物渗入土壤,致使农药残留物超标,不仅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也进一步影响粮食生产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院干警对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现场进行了拍照留证,并对相关农药经销商进行了问卷调查。
该院认为,封丘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主管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大量的废弃农药包装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沟渠、机井等处,农村土壤、水源持续存在受污染风险,破坏农村人居环境和影响国家粮食生产安全,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进行整改。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尽责,促进各部门协同共治,加大政策法规宣传,督促村委干部发动农户主动回收废弃物,引导各责任主体主动参与废弃农资包装物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致力打造美好封丘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