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13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并现场开展警示教育,50余名驾校学员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前,栾川县检察院工作人员首先向参与旁听的驾校学员介绍了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酒驾、醉驾、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学员在警示教育卡和禁止酒驾、醉驾承诺书上签字。
庭审中,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所有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对13名被告人的危险驾驶行为依法进行指控。被告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了深刻的悔意,并在法庭上接受了法律的审判。
在庭审教育环节,检察官进一步阐释了危险驾驶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以及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并着重强调,危险驾驶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每一位公民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旁听学员纷纷表示,通过亲身参与庭审,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危险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和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今后将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