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能动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检察职责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11-1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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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体制机制。”今年以来,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以及人民群众的操心事和烦心事儿,聚焦公益诉讼检察的“精准性”和“规范性”,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有关生态环境重要改革战略部署,精准发力,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切实发挥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和助手作用。

聚焦主责主业 发挥“合力”作用

“要充分发挥洛河流域跨区域协作联动检察站的作用,通过能动履职、一体化履职,确保洛河流域洛阳段水生态保护得到依法依规治理。”该院检察长陈乐在洛阳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座谈会上这样说道。该院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以公益诉讼之力不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治理,以“检察蓝”守护“水源清”。在配合办理某水库水源地案件保护过程中,该院检察长带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人员,多次到水源地实地进行督促整改,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置无证船只43艘、筏钓平台15处,督促属地政府对损坏的220米围网进行修复,拆除违建彩钢房65平,整改违法占用林地并铺设草坪1500余平方米。

充分能动履职 彰显检察担当

“我们小区附近一个竹园存在污水乱排的现象,大概持续有十多年了,每到夏季就会有黑臭水体、臭味刺鼻,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某小区居民气愤地在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情况。该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公益诉讼部门进行受理,通过多次对现场勘察,走访调查,核实相关证据材料,该院认为,相关部门存在怠于履行法律职责的情形,导致城市建设发展和公用排水设施建设存在矛盾,于是,立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和落实。相关部门迅速采纳检察建议,立即采取行动,投入7.5万元,铺设污水管道,彻底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黑臭水体现象,净化了周边环境,解决了群众的操心事和烦心事。

运用大数据 赋能法律监督

该院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发展形势,采购装备无人机等智能化现场勘察设备,专门推荐1名干警参加外出培训,取得无人机驾驶资格,对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涉及的损害范围、损害后果等证据的提取和认定,提供了技术及专业人才的支撑。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的8起案件均采用无人机技术,进行证据的提取,提升了办案和监督质效。同时,该院结合自身办案实际,大力推广和应用最高检和省院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做到学会一个,推广应用一个。该院在办理执行款缴纳个人所得税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时,就成功运用成熟的法律监督模型,高质效的办理这起案件。(图/雷志帆)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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