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检察+检察”协作模式守护洛河“一水清流”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11-15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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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座谈会上,与会领导对黄河支流洛河流域跨区域协作机制运行情况纷纷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去年以来,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检察院牵头洛宁县检察院和三门峡市卢氏县检察院,在黄委会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和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洛宁分局及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立的洛河流域跨区域协作联动检察工作站,经过一年多来的稳健良性运行,成效显著,为守护洛阳市民饮用水安全,呵护洛河流域生态文明环境,贡献出检察智慧与力量。

发挥“领头雁”作用 汇聚联动协作合力

该院党组站位“两山论”高度,认真践行“把黄河建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指示精神,立足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检察站的联动协作机制作用,谋划在前,落实在前,工作在前。该院检察长陈乐高度重视洛河跨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工作,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安排此项工作,先后在卢氏县检察院、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和该院召开跨区域协作工作会4场次,实地督导整改5场次,助推公益诉讼检察抓实抓细抓到位。其次,利用研讨座谈和碰头会议,共同组织学习跨区域协作机制相关文件精神,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确保执行不打折扣。同时,由院党组成员各主管业务部门的领导受命,推动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进行机制运行中的职能优化,形成协作运行上的能动履职和一体化履职,提升合力监督质效。

联动协作紧密 规范高效运作

根据协作机制运行的规范规定,该院首先确定一名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管领导,专门负责跨区域协作机制工作,直接负责沟通联系协作单位,严格执行协作机制工作要求,确保责任压实到位,落实到人。同时,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带头执行机制规定的任务要求,并且做到规范执行,模范执行,影响和带动卢氏县检察院及其它协作单位紧密配合,做到运行协作上无缝衔接,高效运转。为完善机制运行,该院组织力量,对跨区域办理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对案件线索,提前与协作单位做好对接沟通,对案件办理,全程配合监督。在今年8月份,该院配合市院故县水库水源地保护的案件办理整治活动中,利用协作联动机制作用,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置无证船只43艘,筏钓平台15处,督促完善库区防护网建设220米,清运垃圾20立方米。

完善常态长效机制 实现诉源治理

为推动协作机制常态化和长效化的运行,该院对所有跨区域协作机制线索和案件,建立专门台账,做到办结一件,销号一件,确保跨区域协作机制运行有序深入开展和扎实进行。目前,该院已经向卢氏县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5件次。同时,该院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不断做好经验总结提升,特别是针对故县水源地保护,实现从“办理”到“办复”,促进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通过常态化、机制化的开展跨区域协作工作,进一步净化洛河流域水生态和文化保护,推进洛河流域水更清、天更蓝、水更清,为现代化洛宁建设提供更优更多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图/雷志帆)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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