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推进繁简分流促进办案提质增效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11-08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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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案管部门深入贯彻《河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案件在受理阶段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通过深入学习提升、细化分流标准和强化协作配合,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学习,让思想认识更加统一。组织各业务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确定繁简分流认定原则,对于在适用范围内的案件做到当简则简、该繁则繁、规范统一,确保有效推动案件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提升整体办案质效。明确繁简分流程序要求,准确把握简转繁、繁转简程序,确保“简案提速不降质、繁案精办不减速”。

该院案管部门与侦查机关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理念共转变。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对于发现公安机关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刑事政策运用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及时召开业务联席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和执法标准,强化类案指导。

科学分类,让案件办理更加专业。为落实繁简分流制度,该院切实配强办案团队,对繁案采取领导带头办难案,骨干带新手的方法,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检察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领衔,带领年轻检察官办理,形成“传、帮、带、引、领、教”人才培养模式,力求办案精细化,把复杂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实现“细、准、好”的办案目标。

建立专门简案办案组,由2名员额检察官分别带领助理和书记员,组成的简案办案团队。案管部门全面分析近年来刑事案件类型,根据案件事实、犯罪性质、刑罚轻重、认罪情况及繁简程度,受理分流至简案办案组,集中审查起诉。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认真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推行检察和解、公开听证等多项配套措施,做好释法说理,坚决防止“萝卜快了不洗泥”。

繁简管理,让案件流转更加高效。案管部门、刑检部门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共同做好刑事案件的繁简分类会商工作,同时加强案件提前介入,对符合简案标准的案件,侦查机关在案件卷宗封面标注“简案”标识;案管在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时,科学建立繁简台账,保证符合案件标准,当日录入检察业务系统,当日流转业务部门,使案件第一时间进入审查环节。对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分别设置专职联络员与案管进行沟通,共同把握符合繁简案件标准后,精准分流办理案件。

把分流后监督管理和分流前繁简认定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着重对分流后各类案件的全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将繁简案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繁简随意转换、办案期限等问题纳入日常流程监控范围,并对分流后的繁简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下一步,湛河区检察院院将进一步做好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深化改革,盘活资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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