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河南省兰考县委召开书记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精神,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七轮暨第六巡察村(社区)情况、县司法局和东坝头镇党委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是做好巡察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本轮巡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问题发现的比较全面、比较客观,比较深入,保持了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政治监督的良好势头,巡察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强调,今年8月,省委办公厅发布新修订的《河南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为规范巡察工作、提高巡察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要时刻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深学细研,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在围绕“四个聚焦”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重点同时,还要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监督路径,做到“四个紧盯”。
紧盯中心工作。开展政治巡察监督必须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县之重者”等中心工作,重点关注落实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基层减负、惠民政策以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是否落实到位,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紧盯“一把手”。政治巡察要盯住权力和责任,重点看权力是否存在腐败问题,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紧扣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聚焦重点人和关键少数,精准发力,有效发现,推动纠正政治偏差。
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治巡察就是要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发现并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注的急难愁盼等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紧盯巡察整改落实。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坚持从现在改起、从本人改起,坚决防止虚假整改、文字整改;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负起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县委巡察办要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职能;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合力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图片/武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