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首笔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慈善资金捐赠意向确认书完成签字确认,该笔资金将定向用于解决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该笔资金由爱心企业内员工自发捐赠。该企业平时注重党建引领工作,坚持日行一善、倡导和谐家庭关系和学习型企业建设,同时注重引导身边人敬德修业、诚信向善。当得知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需要资金时,企业负责人及员工便积极捐赠,并表示愿意为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奉献爱心。
签字仪式上,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艳利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二三三”工作法,即:依托“一个模型”(司法救助线索筛选、预警监督模型),建立“两项机制”(内部协作、府检联动机制),优化“三步程序”(线索受理、调查核实、申请材料),完善“三项举措”(全面综合帮扶、坚持定期回访、强化资金监管),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当事人解“燃眉之急”,送“心之所盼”,努力在检察环节筑牢为民服务的“堡垒”。
此次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定向捐赠,是爱心企业救助帮扶困难未成年人的一个善举,也是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大力支持。新乡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民意,整合社会力量,拓宽救助渠道,共绘司法救助同心圆,推动司法救助从单打独斗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让被救助者切实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