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泉州市国资委从注重统筹谋划、优化指标设置、刚性考核兑现“三引领”入手,构建基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推深做实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效激发经理层活力和价值创造力,不断打造国企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注重统筹谋划引领,推动经理层契约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制发《关于所出资企业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市管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规范引领角度对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的实施范围、操作流程、签订主体、薪酬兑现、退出管理等事项提出要求。多次组织召开人事工作例会、开展市场化经营机制相关专题业务培训会,部署推动各企业明晰治理主体权责,厘清董事会与经理层的权责边界,压实董事会契约管理责任,建立经理层权责清单,确保企业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管理行权有据、权责对等。目前,监管企业均建立经理层契约化管理相关制度。
优化指标设置引领,推动经理层契约管理目标富有挑战。指导推动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国企改革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契约文本操作要点》,完善经理层成员契约文本,以“岗”定责。推动建立“摸高”机制,突出业绩导向,有效分解和衔接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近三年历史业绩,高标准制定富有挑战性的经营业绩考核契约目标,鼓励经理层挑战历史最好水平,形成“人人扛指标、挑战高目标”的良好氛围。目前,308家监管企业经理层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实现签订100%覆盖。
刚性考核兑现引领,推动经理层契约管理责任落到实处。督促指导所出资企业建立完善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在此前提下,刚性约定退出底线,明确经理层出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低于70分(或主要指标完成率低于70%)、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任期期满未能续聘等”情形的,刚性要求予以解聘,压实岗位经营责任,推动经理层“能上能下”。严格契约动态管理,明确出现经理层成员分工调整、上级下达经营业绩指标调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3种情形的,可以重新签订契约,除此之外,相关契约一经签订不再做修改和调整,保证契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刚性兑现考核结果,按照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薪酬,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合理拉开经理层成员间薪酬差距,实现薪酬刚性兑现,形成“业绩是干出来的,薪酬也是干出来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