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群众对素质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各类校外培训机构逐渐成为孩子们的“第二课堂”,这些机构中的教职员工与未成年人接触的频率和程度不亚于学校工作人员。2023年,教育部在大量调研和试点运行后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把好从业人员入口关。如何抓实对校外培训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如何避免各自为政、制度棚架?
2024年7月,遂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校外培训机构教师性侵机构学员案件中发现,校外培训机构类型多样,涉及学科类、艺术类、科学技术类等等,相对应的监管主体也多种多样,虽然查询责任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衔接不顺畅、落实不彻底等问题。在依法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检察官系统研究入职查询制度的内容,到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等职能部门走访调研,努力寻找合力落实制度的“最优解”。
2024年10月15日,遂平县检察院举行多部门联合磋商,来自教育局等5家行政单位的负责同志就本部门应当如何配合开展准入查询制度进行充分交流,商议会签《遂平县校外培训机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实施细则》,为今后各部门开展准入查询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指引。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每个家庭的心愿,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遂平县检察院坚持深化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要求,立足检察办案综合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针对个案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漏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依法推动相关部门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