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专门人才对社会发展起至关重要的作用,既能够将科技创新高效推广,又可以培养大量的科技工作者。近年来,我国科普事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国家和地方将科技场馆作为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场馆建设蒸蒸日上,民众参观科技馆的需求不断上升,科普企业、科普传媒、中小学科学教育也逐渐受到了重视。
但是,我国科技场馆在展览设计、活动组织等方面还比较薄弱,多数场馆依旧停留在简单的静态展示、模仿复制阶段,受众则往往走马观花看个热闹,科技场馆的价值发挥得还远远不够;科学课程在中小学还是薄弱学科;科普企业还没有产生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造成这些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科普专门人才数量和质量方面都急需提升。科普人员面临着收入低、职称晋升难、职业发展模糊、职业认同感不足等问题。1科普人员职称评审没有专门的通道,往往是挂靠于图书馆员系列、工程技术系列等,而这些职称的评价指标与科普工作人员的工作很难匹配,这严重制约着科普队伍的发展。
“以评促建、标准引领”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建设的重要方略。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起,北京、天津、安徽等省区市先后开展了“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试点,对科普类人才的职称评审进行了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2023年4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支持下,首次在中央单位设立并开展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并颁布了试行的评审标准,以下将其简称为《标准》。
《标准》将科普人才分为科普研究、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两个方向,即研究与实践两种偏向。《标准》提出了各级各类科普人才的标准,从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学历与工作经历要求、专业能力条件、业绩条件、学术技术条件,考核项目种类丰富。《标准》改变了过去职称评价中的“唯论文”导向,各类科普作品也能像论文一样成为职称评定的指标,如音视频、课程、文创、展览、讲解词、游戏、影视节目、报纸专栏、报告、竞赛获奖、网站、平台等,而且并不是要求所有人员都需要所有这些作品。显而易见,《标准》与科普专门人才的工作内容紧密相关,并不是以论文发表为主导,因为并不是所有科普专门人员都需要达到高校科研人员那么高的学术要求。
《标准》提出的定性与定量的考核指标专门针对科普专门人才,以期人尽其才、评有所理,而不是“工作与职称考核两张皮”“为了职称而费尽周折另辟蹊径”的尴尬。《标准》有较高的合理性、科学性、规范性与指导性,与202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普服务分类与代码》相协调,二者作为政府指导性文件将会共同引领和推动我国科普专门人才的规范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发展。
科普事业是一项伟大工程。随着科技发展,大批量产业转型升级,更加需要科普人员的中介与调节作用,参与到科技产业或者培养符合社会急需的科技人才。我们有理由相信,《标准》的提出、执行、不断优化必将有利于吸引和稳定科普专门人才,助力我国科普事业与科技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作者:傅骞(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参考来源:
1 郑念: 《我国科普人才队伍发展的历程和取得的成绩》, 《科普研究》2009年第4期, 第5~ 1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