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及废铅蓄电池环保整治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运等环节,防范非法拆解等行为带来的环境风险,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电池生产、销售、改装、回收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废旧铅蓄电池属于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其中含有铅、汞等重金属,随意堆放、丢弃将可能释放有害物质,达到一定数量后将会污染水源、土壤和大气。”10月23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多个电动车维修点位和电动车销售网点进行现场走访调查,通过调查发现,部分电动车销售网点和维修企业及大多数老百姓,对电动车废旧蓄电池的危害没有认识,不能够了解电动车废旧蓄电池随意丢弃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为加强电动车行业及百姓对铅蓄电池对环境污染的了解,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履职尽责,10月24日,红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与辖区相关职能部门,针对上述问题召开“铅蓄电池治理工作专项活动”座谈会。会上,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红旗分局张海亮对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等规范管理要求进行了逐条讲解;各相关职能部门就问题处理以及需要互相配合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表示,将会加强与检察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联动,共同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在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中形成合力,并适时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为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