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观摩评议促公诉质效 落实高质效办案要求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10-2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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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全面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五观摩十评议”活动部署,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10月22日,镇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案件观摩活动,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卧龙、邓州、西峡、淅川、内乡、新野等6个县(区)检察院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在镇平县人民法院观摩评议由镇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镇平县纪委监委,镇平县城市管理局,镇平县房产中心,镇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邀到庭旁听。

庭审现场

镇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春源,检察官谭明新出庭支持公诉,镇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永安担任审判长。庭审中,公诉人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围绕本案争议的焦点对被告人进行了询问;结合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采用PPT的形式分成主体身份的证据、被告人受贿事实的证据、量刑及综合的证据三个部分向法庭展示举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无具体请托事项的礼金以及被动退给行贿人的行贿款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的问题、是否适用缓刑等辩护意见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答辩,庭审最后蔡春源结合案情以案释法,以礼释情发表了公诉意见,取得了良好警示效果和庭审效果。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南阳市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李洗轩主持召开了庭审评议会,全体观摩人员参加评议。出庭检察官分享总结办案体会和出庭得失,评议人员从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讯问辩论、临场应变等各个维度对出庭检察官的表现予以肯定,对需改进之处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李洗轩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此案是一个认罪认罚案件,为了节省司法资源,在示证过程中证据可以简化出示,但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及争议的焦点的证据要详细出示,对镇平县检察院的做法予以肯定,特别是对赃款的主动退还还是被动退还的证据出示做到了有法有理有据。二是认罪认罚案件更注重庭审程序的规范,镇平县检察院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规范出庭。三是把法庭教育作为重点来抓,不仅要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更要对旁听人员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强化出庭效果。

蔡春源对该院开展好刑事案件五观摩十评议活动提出要求,一是提出庭审的重要性,旨在提升公诉人能力建设,目的在于发现和解决公诉人在证据审查和出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对公诉工作保持高度的热爱和执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方能在庭审指控中,彰显公诉的目标价值,追求法律的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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