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23家沪深上市公司先后发布公告称,公司或大股东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或取得贷款承诺函,将使用贷款资金实施股份回购或进行股东增持,这是市场首批回购增持贷款案例,标志着从工具创设、制度设计到实践案例的正式落地,涉及金额超100亿元。
首批参与回购贷款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国石化、招商蛇口、招商轮船等17家公司。首批参与增持贷款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国石化、中国外运、玲珑轮胎等7家公司。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陈雳:增持通常是由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使用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公司股票,以增加其持股比例。回购则是使用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在二级市场上购回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量的股票。区别在于回购的股票可能被注销,减少公司总股本,提高每股收益;也可能被保留作为库存股,用于未来的员工股权激励或并购活动。
早前,中国人民银行于10月18日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和增持股票,还可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也会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