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区检察院开展普法爱国小课堂活动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10-10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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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小脸一样爱护国旗,不要在国旗上乱涂乱画,更不能随意丢弃国旗,明白了吗?”

“明白了!”整齐悦耳的童声在教室里回荡。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检察院未检干警来到沾化区第三实验小学三年级九班,为孩子们带来一场特别的普法爱国小课堂。

“国旗、国徽、国歌代表着国家的尊严,是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徽、国歌,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课堂上,未检干警介绍了《国歌法》、《国旗法》、《国徽法》的立法背景、目的和相关规定,结合因侮辱国歌国旗而受到处罚的违法案例,引导学生进一步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的意识,争当新时代守法小公民和爱国好少年。

“检察官姐姐,如果我不小心把它弄坏了怎么办?也违反法律规定吗?”有同学举着手中的小国旗问道。

“这个问题特别好。《国旗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大家不用过度担心,把破损的国旗收纳保存好就可以了,千万不能随意丢弃噢。”检察干警耐心解答同学们的提问。在一问一答中,一颗颗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悄然发芽。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正式实施。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群体,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这是未检工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具体体现。

“有谁知道国旗上五颗星星分别代表什么吗?”

“今年10月1日是祖国母亲第几个生日呢?”

“听说大家都是故事大王,有谁能给大家讲一个关于新中国成立的小故事?”

课堂上,未检干警将法律知识和爱国主义教育知识融入到趣味问答、讲故事、歌曲接龙等游戏中,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专注力,并用图片和短视频展示了祖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和举世瞩目的成就,让同学们深刻感受到祖国的伟大,既点燃了孩子们的学法热情,又在欢声笑语中培育了家国情怀。

“谢谢检察官姐姐!”下课后,少先队员为检察干警佩戴上鲜艳的红领巾,手拉手同唱《歌唱祖国》,用歌声向祖国深情“告白”,祝愿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国泰民安。

“我们坚持在建党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普法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帮助未成年人系好‘法治扣子’,协助学校培育‘爱国种子’,引导未成年人厚植爱国信仰,赓续奋斗精神,让更多‘少年的你’在爱的阳光下幸福成长!”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花蕾说。(图片由王延虎授权发布)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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