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恳谈会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9-14 10:27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13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廉政恳谈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军令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通报了最高检印发的关于五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就严格节日廉洁纪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正视问题,把好“思想关”。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节日的临近,各种诱惑和挑战也随之而来。要警惕部分人员借节日之机,行违纪之实,必须高度重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等“节日病”的问题。

二是提高认识,牢记使命,把住“责任关”。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明确自己的责任担当,把廉洁自律作为自己的政治本色和道德底线来坚守,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三是强化措施,严格要求,把牢“行动关”。要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负面典型案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检务督察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的常态化提醒和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要严肃查处,让少数侥幸者心存敬畏。

最后,组织全体干警签订了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承诺书。(图片/张雨晴)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