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此次联席会,旨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就学,为其接受教育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要做好外出就学社区矫正对象在校期间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外出期间不脱管漏管,顺利完成学业。”联席会上检察官的寄语,表达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某的殷切期望。
2024年9月11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与遂平县司法局召开了一场特殊的联席会,就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某离开居住地外出就学一事进行磋商。
2024年3月开始接受社区矫正的周某某,本是一名高中生,因“哥们义气”参与斗殴被判处缓刑,经过几个月的帮教和自身的努力学习,于2024年8月被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录取,学校通知9月初报到。开学在即,如何保障周某某跨地区就学的权利?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就学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
联席会议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周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了说明,检察官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详细探讨了是否允许周某某跨地域就学、就学期间如何监管的问题。经讨论,一致同意周某某外出就学的申请。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就学“监管难”的问题,检察官提出:一是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将精准矫治和人性关怀相结合,既要做好监督管理也要关爱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成长;二是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就学的合法权利,在做好社区矫正对象隐私保护的同时,通过精准帮教助力其更好地重返校园、融入社会;三是加强外出期间的监管。通过电话通讯、手机定位、实时视频等方式进行信息化核查,采用邮寄、集中提交等方式查收异地就学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必要时,可以商请学校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助监管。
下一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就学监督工作,延伸监督治理成效,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给予外出就学的社区矫正对象更多的司法温度与关怀,助力实现从“迷途少年”到“向阳而生”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