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人民检察院更新办案理念 成功挽救迷途大学生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9-04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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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重来,我一定会擦亮眼睛,摒弃任何侥幸心理,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大学毕业不久的犯罪嫌疑人小王(化名)于2024年9月3日在内黄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听证会上,忏悔道。

在内黄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某案中,像小王这样初出校园、步入社会不久的大学毕业生不在少数,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而又想迫切证明自己、在缺乏足够辨别能力的情况下便被误导进入“诈骗集团”做一些接打电话等工作,发现后却悔之晚矣,终成诈骗帮凶。

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该案后,经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于2024年9月3日邀请三名人大代表、相关侦查人员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详细汇报了案情,并表示:“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具有自首、坦白情节、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等因素,符合轻罪案件条件,可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人大代表听取后询问犯罪嫌疑人在诈骗集团工作时间、职务以及现今的工作等情况,考量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结合辩护人辩护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检察机关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是办案理念由治罪向治理转变的体现,是给予初入社会的大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是对毕业季求职、开学季新生兼职的一次重要提醒。

最后在听证会结束时,检察官语重心长的讲道,“在与社会的接触中一定要擦亮双眼、脚踏实地,用勤劳的双手创造未来。天上掉的不是“馅饼”而是陷阱,拒绝不合理的高薪诱惑,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图片/梁冰玉 王永)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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