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有效开展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8-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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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打造“阳光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工作原则,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建立“1+5+5”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机制,抓住严格标准这一办案关键核心,在全面规范审查上持续发力。三年来,累计附条件不起诉13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附条件不起诉与社会调查相结合

专业、规范的社会调查报告能够准确反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条件等,为检察官制定精准帮教方案提供支持。在具体办案中,检察官根据社会调查反映出的未成年人存在的认知偏差和行为失范问题,设置个性化、针对性的附带条件,将附条件不起诉的附带条件设置与社会调查相结合,开展精准帮教。

对于法律意识淡薄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官安排其参加法治宣讲、模拟法庭、旁听庭审;对于有抽烟、进入娱乐场所等不良行为的,设置负面行为清单,并且安排其进行街头送爱心、照料老人、探访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等正面行为;对存在不良友伴交往的,请司法社工、大学生志愿者等发挥正面榜样引领作用。

近年来,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建立协作机制3个,组织专人综合考察1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针对性加强帮扶教育力度。

附条件不起诉与量化指标相结合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六个月至一年的考验期中循序渐进,帮教措施的量与质同等重要。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设置要充分考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再犯风险,以及进行不良行为矫治、赔偿损失、心理疏导所需时间。考验期内根据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表现情况在法定期限内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考验期。在考验期首月、中期、每季度等时间节点进行阶段性考察总结,明确继续改进的方向和措施。在定期考察中,穿插不定期考察,根据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表现及时进行必要的家访、训诫等。

对于考察帮教内容量化处理过程中,检察官明确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参加帮教活动的具体数量,以便执行和监督,如规定在考验期内完成志愿者服务的时长、撰写思想汇报的数量、向被害人赔偿的数额等。截至目前,所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均未发生公安机关复议、被害人提起自诉及上级检察机关在备案审查时认为错误的情形。

附条件不起诉与社会支持体系相结合

社会支持体系的建立为提升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质量和效果提供支撑,在司法实践中,检察官积极与教育、民政、团委、妇联等各方联合,依托多元化协作平台,提升帮教合力和帮教效果。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最关键的任务并非简单的惩处,而是如何引导未成年人重返正轨。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整合检察官、侦查人员、心理咨询师、社区工作者、法律监督联络员5个方面力量,将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确定为跟踪考察对象,跟踪考察期为二年,对其有无再犯罪苗头定期会商,通过全面连贯、多维度、体系化的“帮教+预防”模式,走好未成年检察工作“后半程”。

三年来,共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25次,对36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开展社会实践活动68人次,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改过自新勇气,增强回归社会的信心,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均无再犯罪。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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