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高效办理刑事案件,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汝南县公安局经研究,决定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及时研究、通报、反馈刑事诉讼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行动、重大案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案件质量。
《意见》明确,工作会商机制的议题主要包括:影响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重大问题;通报各单位的主要行动情况;研究“扫黑除恶”行动开展情况;会商涉黑涉恶、重大疑难案件或上级督办案件;协调重要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类案、个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工作会商的主要类别为:主要负责人工作会商、分管领导工作会商和部门工作会商。
《意见》规定,各会商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副职领导担任工作会商的召集人,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县公安局法制室作为日常联络机构,上述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会商的联络、协调。工作会商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由提出议题的单位主办,对急需会商的事项,经一方提议并协商一致,可即时举行。
《意见》要求,公检法机关应加强有关情况和问题的互相通报,并对相关情况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围绕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研究,三方共享培训资源,联动开展同堂培训,全面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忠诚履职,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