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拖欠的49万元工资,终于追回来了,娃上大学的生活费可算有着落了!”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过程中,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加快了欠薪追索的进程,并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在板场乡政府召开农民工工资发放现场会,49万余元欠薪全部发放到36名农民工手里。
今年6月,内乡县检察院检察官依托《关于建立府检、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积极与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开展加强协作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中出现的疑难、复杂、有信访隐患的案件进行会商。针对某企业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恶意拖欠36名农民工工资49万元的问题,县检察院建议县人社局督促落实“一担一金四制”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但是该公司未及时兑付。
针对该案出现的信访苗头,内乡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人社局、板厂乡人民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比较突出的问题积极会商,形成一致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并对2名犯罪嫌疑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报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并做好群众稳定工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同时对案件办理依法进行监督。
在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倾力维护民生,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田某、孙某进行普法教育、释法说理,指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农民工的利益,更违反了法律法规,甚至可能被移送起诉。经过释法说理,迫使田某、孙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孙某家属在审查逮捕阶段及时支付36名农民工工资。
近年来,内乡县检察院始终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办理让人民群众有感受、社会有共鸣、法治有回映的高质效案件,生动阐释“检护民生”,守护群众身边的公平正义。
内乡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法院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府检、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坚持“小罪名、大民生”理念,多措并举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最大程度维护农民工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