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新乡市检察院举行案例培育工作推进会,肯定案例工作成绩,交流案例工作经验,表扬案例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树立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鲜明导向,为推动新乡检察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再创佳绩奋进力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聂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新乡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岩主持,市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各基层院检察长及获评最高检和省院典型案例的承办人、撰写人等23名干警参加会议。
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保国宣读《2024年1-7月全市检察机关案例培育工作通报》。
典型案例承办人、撰写人代表进行交流发言。
聂涛检察长向各位典型案例承办人、撰写人在案例培育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并就进一步做好典型案例培育工作提出意见。
要充分认识指导性、典型案例的意义和作用。指导性、典型案例主要有引领性、规范性、指导性、辅助性和标准性五个方面的意义和作用,只有首先从思想上明白指导性案例的重要意义,才有努力办出精品案件的认识和动力。
要把握案例培育的务实方法和科学路径。在案例培育中,办好个案是基础,培育提炼是关键,做好申报是保障,实现引领是目的。只有掌握好科学有效的方法论,才能把理论转化为实践,认识转化为行动,目标转化为结果。
要加强案例培育的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委员会作用,切实抓好两级院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各层级的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典型案例培育工作。要注重协同配合,集中全市两级院之力之智,建立由业务骨干、公文写作能手组成的案例编写工作专班,共同做好总结、提炼、编写、推送等工作。要完善激励措施,探索将案例办理质效与检察官业绩考评挂钩,用业绩考评倒逼指导性、典型案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