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刑事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7月24日下午,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邱伟玲主持,三名人民监督员受邀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值班律师等人员也参加了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邱伟玲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阐述了拟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经依法审查查明,拟不起诉人张某某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在肇事后及时拨打110、120电话并现场积极救助被害人。被害人死亡后又积极对被害人近亲属进行民事赔偿,得到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且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从该案侦办经过、法律适用等角度发表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对张某某交通肇事案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充分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
听证员充分了解案情后,对其进行了发问,拟不起诉人张某某真诚悔罪,表达了认错反思态度。
经过闭门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案件认定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做到了情理法相结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某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下一步,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听证工作,充分发挥听证员在促进公正履职、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切实让检察办案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