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检察院:未检“暑期行” “未”你守护一夏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7-23 14:42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暑假来临,为监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实施,切实保障辖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新乡市凤泉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联合辖区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教体文旅局等部门对辖区的电竞酒店、网吧、酒吧、KTV、私人影院等未成年人易出入场所做了梳理摸排,并对上述场所开展专项检查。

检察干警走进辖区酒店,通过查看旅客入住登记系统、未成年人入住人员登记薄等,了解未成年人入住登记情况,询问酒店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落实情况,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是否建立有效机制,并再次强调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检察干警查看网吧入口处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并采取查看上网登记系统、随机抽查网吧上网人员身份证等多种方式,查看网吧有无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上网。

走进私人影院查看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发现经营者对顾客消费未做登记问题,要求从业者建立未成年人消费登记制度。

凤泉区检察院通过此次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7个,现场提出纠正意见5条,拟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有效推进辖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源治理。

下一步,凤泉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常态化对未成年人易出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相关责任单位和各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两法”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要求,依法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破解未成年人易出入场所治理困境,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努力营造最有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