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 推行阳光检察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7-22 17:35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这样的听证会,不仅让我们懂得了作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同时,多角度听取不同的声音,做法好!”7月16日,在参加完洛宁县检察院一场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公开听证会后,该县政协委员李柯这样说。

为推进“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推行阳光检察,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视,洛宁县检察院多措并举,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拓展检务公开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院为做到办案处理的公开公正,推行参与听证人员的多层次化,由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办案民警、律师等各阶层人士参与。人员参与上,该院对参与案件听证人员进行社会公开选聘,目前,经过公开选聘、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和公示等环节,选聘30名检察听证员,进入检察听证员库,进一步规范听证员库的建设和管理。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听证会,增强听证公开的社会影响力。此外,该院还根据市院的统一安排,专门有人民监督员,进行抽签,轮流前往听证会现场,进行司法监督,确保听证程序更家公开公正和规范有序。

该院落实“应听尽听”的原则,让公开听证的范围和途径更广泛,更深入、更便捷。目前,该院共对刑事监督案件1件、拟不起诉案件11件、公益诉讼2件等,开展检察听证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司法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