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芒,万物葱茏,雨后鄘南,天蓝云舒。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送达的当天,军人家属田阿姨的家门口便悬挂上了金字红底的“光荣之家”的牌子。
今年5月底,新乡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收到一份军人权益保护线索,接到线索后,办案检察官迅速展开调查核实,经到田阿姨家走访调查和查阅相关材料发现,田阿姨的儿子在服役期间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荣立三等功,但相关部门至今未按照规定向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根据《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积极履行军人权益保护职责,维护军人荣誉、鼓舞军人士气、提升军人战斗力。
“我们目前正对辖区范围内的烈属、军属、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开展全面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全部悬挂光荣牌、不漏一户。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今后我们相互协作,共同努力,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解决好军人的后顾之忧。”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