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群众家门口的“健身房”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7-0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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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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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公共健身器材更换以后,我每天都带着小孩儿来打乒乓球,可以让小孩儿多交几个朋友,我自己也喜欢拉拉单杠、动动肩。”近日,在杞县文化广场,一位群众对来此“回头看”的杞县检察院检察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说,而旁边还有七、八个小朋友在排队等着轮换。

2024年1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杞县检察院提供一条线索,文化广场的公共健身器材年久失修、锈蚀破损,部分器材无法正常使用,可能危害群众健身安全。

整改前

杞县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广场健身器材存在损坏、零部件缺失、腐蚀生锈等问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调查了解过程中,不少群众抱怨,这些公共健身器材因年久失修、锈蚀严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已经好几年了,也不知道找谁进行维修。群众不敢使用这些健身器材,更不敢让孩子靠近,但是孩子喜欢玩,家长在旁边小心翼翼的护着,担心孩子会受伤。

“公共健身器材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开展健身活动,倡导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体质和健康水平,切不可忽视小设施中的大民生。”杞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表示,“针对公共健身器材发现的问题,一定要查清责任单位,建议其及时的消除安全隐患,不让公共健身器材‘带病上岗’,保障群众健身安全。”

掌握相关事实证据后,杞县检察院向职能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公共健身器材监管机制,加强日常检查管理,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检修、维护,保证健身器材正常安全使用。

整改后

收到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立即对辖区广场、公园的公共健身器材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并申请专项资金对杞县文化广场的公共健身器材进行升级改造,消除安全隐患,以保障群众建设环境和人身安全,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稳步推进损坏、锈蚀、破损、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公共健身器材的拆除、更换工作。同时,建立了定期巡检、专业养护、及时维修、检查监督的长效管护机制,有效消除公共健身设施“脱管”现象。

杞县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回头看”,杞县文化广场乒乓球案、单杠、上肢牵引器、腹肌板、象棋桌、儿童秋千和独木桥等更符合群众需求的公共健身器材已经安装完成,并在醒目位置标明注意事项、使用方法核管理单位等信息,让公共健身设施的监管更高效规范。

“群众安全无小事,公共健身器材的‘健康状况’关乎群众生命安全。”杞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始终践行“益”心为民的理念,积极主动作为,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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