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6-20 17:06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6-20 17:06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近日,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到区第三高级中学开展以“青少年与法同行之——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区三高工会主席万书芳为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小静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此次法治课以网络热点事件为切入点,围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含义、判别要素以及涉及的相关罪名,并以案为证,以法释理,深刻阐释了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后果,引导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时,不惧怕、不沉默,敢于对校园欺凌行为说“不”,鼓励同学们在法治、自治、德治的融合下,培养良好品质,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在授课过程中,同学们展现出极高的学习热情和参与度,他们不仅积极回应教师的提问,还踊跃举手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为了鼓励和表扬同学们的这种积极态度,检察官精心准备了法治笔记本作为奖励,适时地送给表现出色的同学。这样的互动方式不仅极大地活跃了课堂气氛,激发了同学们对法治知识的兴趣,还使得整个教学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近年来,建安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不断丰富法治进校园内容和形式,将犯罪预防端口前移,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了解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为推进法治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