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制定“16条”措施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6-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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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阳中院出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以法治力量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运用法治方式加强对民营经济的保护,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从五个方面制定十六条措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全面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一是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准确适用失信惩戒措施,推进信用评价公平统一;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信用体系规范建设;探索失信惩戒预警机制,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健全信用承诺机制,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二是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制度的市场救治功能,提升市场化重整效益;发挥破产清算和强制清算的市场退出功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增强司法、行政良性互动;健全“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助推破产案件提质增效。三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严格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四是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体制机制。依法打击民营企业腐败行为;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治理。五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企业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提高侵权者违法成本。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营商环境是促进民营经济长远发展的“生命线”,南阳中院出台的“16条”措施,通过强化主动服务、正向激励、救企纾困、法治保障、综合治理,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完善便捷的政策环境、更加公平安全的法治环境、更加诚信高效的市场环境,以更大力度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下一步,南阳中院将持续强化对已出台司法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切实解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聚力打造利企暖企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为推动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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