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真情调解,帮助我们两家及时解决了矛盾纠纷。”5月10日上午一上班,村民李某成就来到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一面锦旗交到该中心特邀调解员手中后,连声感谢说。
据了解,李某成与李某永因宅基地使用产生纠纷。李某成在外工作,曾同意李某永使用其宅基地开小卖部。2024年,李某成欲在老宅翻建新房,但李某永推脱,双方产生矛盾。太康法院考虑到双方是同村村民,决定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向双方详细解说相关法律法规,特邀调解员经过面对面、背靠背、亲情牌等方式调解后,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帮李某成和李某永调解矛盾纠纷,只是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太康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将能动司法贯彻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下一步,我们太康法院将继续主动融入和服务社会治理,抓前端、治未病,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太康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图/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