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宁夏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媒体吹风会,就宁夏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情况进行了介绍。
2023年6月下旬,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宁夏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到2024年底结束,为期一年半时间。
宁夏药监局围绕“两品一械”展开风险排查整治;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在宁夏全面推进市县药品专业监管所建设,提升“两品一械”监管专业能力;先后制定出台10余项重要监管政策和相关制度;同时,紧抓协同共治,带动市县建立食药安委“双主任”领导机制,扎实推进安全宣传。
宁夏药监局研究制定了《宁夏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工作指引》和《宁夏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过期失效药品监督检查工作指引》。围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3个领域25类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综合运用执法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舆情监测等手段,组织各级监管部门,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清单台账,逐个督促整改销号,有效消除隐患、管控风险,确保形成闭环管理。
截至目前,宁夏各级监管部门先后完成“两品一械”抽样2148批次,检查企业1.3万余家次,排查风险隐患3028条,完成整改2917条,整改完成率为96.3%。累计查处“两品一械”行政违法案件643起,收缴罚没款932.55万元,移送涉刑案件3起,查获销售假药“降糖根”等大案要案6起。推动建立企业电子信用档案4796份,建档率达88%,先后对251家企业给予信用记分处理,公开曝光了9起典型案例。
此外,为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宁夏药监局与宁夏卫健委、医保局联合发布《宁夏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推动宁夏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工作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已先后审查发布宁夏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270个。
(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摄影 樊佳佳 郑文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