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海关总署前总工程师李文健
1月9日,电子商务新业态新发展论坛在浙江乌镇召开。中国国家海关总署前总工程师李文健在论坛中致辞,他表示,电子商务是当前国际贸易的新引擎、新动力,但同时,通过跨境电商方式实施走私犯罪的不法现象时有发生,我们要有效防治电商领域走私违法事件的发生,共同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李文健说,随着数字技术全球化的推进,电子商务一跃成为经济活动的新宠。以中国为例,据海关统计,1-9月份,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已达1.7万亿元,同比增长14.4%。(近三年进出口总值分别为1.62万亿、1.92万亿和2.11万亿,分别同比增长25.7%、18.6%和9.8%)。
另一方面,李文健指出,当前国内跨境电商企业依然鱼龙混杂,通过跨境电商方式实施走私犯罪的不法现象时有发生。海关分析跨境电商走私的手段,不法分子主要通过交易、支付单和物流单造假实施,而针对这种情况,需要海关与相关政府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治理。
李文健认为,有效防治电商领域走私违法情事发生,共同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不仅是海关等政府部门的职责,同时也是电商企业,特别是电商头部企业、平台企业共同的社会责任。
为此,李文健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强化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平台,实现海关、银行、交通、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与执法合作,通过多源数据对“三单”进行交叉校验,确保跨境电商贸易的真实性;
二是搭建跨境电商风险防控公共平台,将这一风险防控公共平台与电商头部企业、平台企业的电商交易平台进行捆绑,直连获取交易支付、物流原始信息实现对电商数据的企业自治与社会共治;
三是加强海关与电商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平台企业的合作,共同维护好跨境电商风险防控公共平台,共同实现跨境电商数字源头治理,共同促进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
“我们处于数字技术的时代,通过对跨境电商数字源头治理,来清除和防范数据造假行为是治理跨境电商走私的最有效途径。”李文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