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保障自身安全。”10月15日,鹤壁市鹤山区交警大队的交警在鹤壁集岗楼进行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鹤山交警大队以精细化交通管理为抓手,全覆盖、全方位、立体化、高标准地整治交通秩序,打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鹤山交警大队结合“七进”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文明出行、“一盔一带”、大型车辆集中整治等主题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今年年初以来,鹤山交警大队先后进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广场等,宣传1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发送提示短信3000余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围绕“豫筑平安”夏季交通整治行动,鹤山交警大队针对酒醉驾、疲劳驾驶、大货车超载、“飙车炸街”等重点违法行为常态化进行查处,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共查处酒醉驾40余起,无证驾驶11起,超载60余起,禁行323起,不断提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为整治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鹤山交警大队联合区交通运输局,针对辖区馨苑十区西门、鹤壁集岗楼等处“黑出租”,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加强定点值守,强化夜间巡逻,改善辖区交通秩序,保障城区道路安全。
同时,鹤山交警大队还联合区创城办、区创文办在全区开展“一盔一带一牌”安全守护行动,在上下班高峰时段随机抽查两个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上下班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悬挂车牌的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带头作用,稳步提升辖区群众头盔佩戴率。
交通安全无小事。据介绍,为持续提升城区交通秩序,鹤山交警大队将深入推进城市创建工作走深走实,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以“七进”宣传活动为核心,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道路交通文明安全意识。
规范城市停车秩序,对重要路口、学校、商超等重点区域开展机动车违停严管行动,对电动三轮车、出租车乱停乱放、闯红灯等行为实行严管重罚。与城管部门强化联合,对长期影响交通的行为,在通知无效的情况下采取“代转移”的方式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确保辖区交通高峰期秩序良好。
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对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老旧报废车辆、非客运车辆载客、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通过整治,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图片/靖桂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