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北京2月28日电 司法责任制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要让司法责任制真正长出"牙齿",就必须动真碰硬,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在"最高检厅长访谈"中,最高检检务督察局局长、巡视办主任郭兴旺向记者介绍了常态化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工作。
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郭兴旺透露,继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511名责任检察人员追责问责之后,2022年,最高检又对2021年再审改判无罪的79件刑事错案进行排查、督促追责,贯彻落实好"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的工作要求。
关于追责惩戒工作,郭兴旺介绍,检务督察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追责问责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常态的要求,督促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共对754名违反检察职责的检察人员追责问责。对错误羁押10年以上的刑事错案追责进行挂牌督办。针对2021年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发现的涉检察人员问题,督促山西、内蒙古等7个省份对照巡回检察发现问题和职务犯罪线索,深入倒查派驻检察监督不力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检察人员和单位追责问责。
记者注意到,最高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工作。党的十九大以来,最高检先后制定出台《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等制度规定,对司法责任认定、责任豁免、追责惩戒的处理方式等实体问题,以及线索受理、调查处理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郭兴旺表示,下一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追责惩戒必须及时常态,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重点解决追责不及时、处理偏轻偏软等问题,通过及时常态追责倒逼检察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担当尽责,自觉守好公平正义的底线。
此外,郭兴旺还向记者透露了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的最新数据——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9万余件,是2019年填报数的15.4倍,其中被记录报告为检察人员的1.5万余件,较2021年,占比下降3.7%。
落实"三个规定"中央有明确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全面贯彻。郭兴旺向记者介绍,自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以抓实"有问必录"为切入点,通过集中补报、逐月报告、季度公开、专项核查、案件倒查、以案示警等方式,多措并举、真抓实抓,记录报告数量逐年增加。
"通过狠抓'三个规定'的落实,全体检察人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断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内部共识不断巩固。"郭兴旺介绍,去年,最高检部署开展"三个规定"填报中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专项核查工作,要求各地对填报系统中被记录报告人为检察人员的,逐条甄别研判、核查处理、追责通报。各级检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进行分级核查,共追责处理检察人员500余人。
"落实'三个规定',不松劲、不歇脚。"谈及下一步工作,郭兴旺介绍,将持续深化"三个规定"落实,把严管厚爱做深做细做实。要紧盯"关键少数",持续抓深抓实"有问必录",以"关键少数"带头如实填报,带动"绝大多数"主动记录报告。持续深化"有责必究",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常态化开展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核查和违纪违法案件倒查,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要让全体检察人员知道,铁规禁令只会越来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