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创新推出执行案件自动履行证明书机制 变“强制执行”为“主动履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2-12-1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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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面对“执行难”问题,主动作为,创新建立“惩戒+修复”双向信用督促机制,在我市法院系统率先推出了缓和社会矛盾、修复信用的执行案件自动履行证明书机制。试运行3个月以来,该院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40余份,执行到位1060万元,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在生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机制受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

“之前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企业成为被执行人。我们非常担心失信影响企业以后的发展,没想到鹤山区人民法院推出了执行案件自动履行证明书机制,这为我们以后争取项目和资金提供了信用帮助。法院为我们企业着想,我们非常感动,在最短时间内积极筹钱还清了欠款。”12月9日,一家企业的负责人说。

长期以来,“执行难”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最大问题。今年4月,鹤山区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领导班子上任伊始,就着手探索通过信用正向激励的方式促进当事人履行法律义务,推动社会信用水平向更好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肩负着惩戒失信、维护守信,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责任。鹤山区人民法院秉承“化解矛盾、追求共赢、持续发展”理念,和谐执行案件,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推出执行案件自动履行证明书机制,为被执行人修补诚信的同时,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据了解,鹤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释明拖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将会被冻结银行账户,导致企业无法正常收支货款;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影响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坐软卧、坐高铁、乘飞机、入住高档酒店等利用企业资金进行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致使企业在项目招投标、贷款等方面被禁止;如果有能力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拒执罪等。

与此同时,告知企业如果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义务,法院会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暂不采取对企业信誉影响较大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使企业可以作为正常市场主体进行生产经营。

如果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自动履行完毕全部义务,鹤山区人民法院会向企业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这是对企业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行为的充分肯定,为主动履约的企业在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方面提供信用的“背书”,同时法院对自动履行义务的企业向发改委、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推荐,有助于减少企业在招投标评审、融资等方面的障碍,让诚信成为其在市场经济中运转的“通行证”。该机制使法院执行工作从以往偏重外部施压、强制履行转为引导当事人明法守信、主动履行,降低了企业诉讼成本,为企业恢复信用、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办理执行案件时,鹤山区人民法院没有简单地“一执了之”,而是想尽办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董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2万元,除归还部分本息后,余款一直未予偿还,因此李某将董某诉至鹤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董某偿还李某借款本息共计9200元。判决生效后,因董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主动联系董某后得知,在审理阶段因董某未找到诉前曾偿还李某部分本息的证据,导致案件判决时未能将已支付部分扣除,董某希望法院能调解一下,让李某将之前实际已偿还的本息冲抵,余款其会立即偿还。

了解案件症结后,执行法官认为虽然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只需按照生效裁判文书中确定的金额进行执行,不得随意改变执行依据确定的内容,即使发现执行依据确有错误,也应提交院长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生效裁判予以重新审理。但在该案中,根据董某的描述和提交的一些证据,能够判断董某在诉讼前偿还过李某3000元本息,判决却未予冲抵的较大可能,若机械按照法律规定提请院长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会加大当事人诉累,故本着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打造诚信社会的原则,执行法官决定先组织双方核对账目、核实情况,并耐心细致做双方工作,最终李某认可了董某诉前曾偿还3000元本息的事实,并同意本次偿还时予以冲抵,董某亦将剩余的6200元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为激励董某自动履行义务的行为,鹤山区人民法院向董某出具了自动履行证明,并积极对接发改委、市场监管、人行征信及金融等部门,让其凭借该证明书能够获得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以法治力量倡树全社会诚信风尚。

“我们常说‘司法为民’,为民要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对企业信用进行修复,是我们立足司法职能重振失信企业发展的一种探索,与此同时,我们积极与相关信用管理部门对接,力争减少因信用惩戒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鹤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翟振东表示,下一步,鹤山区人民法院将通过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结合点,继续完善相关机制举措,将诚信理念嵌入到执行案件全周期、全过程,争取让积极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凭借该证明书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让企业发展不受影响。在学深悟透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更大功夫,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为鹤壁市营商环境更加优化贡献更多法院智慧。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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