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任沁沁、刘奕湛)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报告中指出,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至今年9月,起诉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7万人,占判决总人数的42%。
报告说,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的同时,结合监督办案,引领更新完善司法理念和办案规则。针对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制发一律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的检察政策并督导落实。
报告透露,针对校园安全问题,最高检2018年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4年来,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抓落实,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建立完善预防工作机制。2021年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1062人,较2018年下降76.9%;今年1月至9月起诉491人,同比又下降37.8%。2020年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通过强制报告,已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700余件,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400余人。
报告指出,针对校园暴力,检察机关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制止无效,可以对正在施暴者进行正当防卫,不应视而不见、路过不管。
(任沁沁、刘奕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