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9月13日电 在传统印象中,美国最高法院的职责是管理司法。然而,这种误解使人们无法看到它的真实面目——一个国防机构。
据美国非营利性新闻机构“Truthout”刊文,最高法院的道路乃至美国的整体道路现在正被保守派的超级多数所塑造,他们专注、坚决、毫不动摇地致力于系统地破坏宪法权利。
文章认为,美国最高法院最近的裁决是共和党试图通过右翼意识形态接管法院来恢复对其绝对统治的一部分。虽然这种接管的基础工作在州一级已经进行了几十年,但前总统特朗普在任期内无疑帮助加快了计划,在共和党不民主地促成了对最高法院两名新法官的任命后,特朗普不公平地、非法地任命了第三名法官。用极右翼法官占据法院是一个战略举措,旨在捍卫白人至上主义。
明确要求最高法院存在的宪法,是以黑人作为制宪者的核心民主价值观的对立面而起草的。事实上,宪法是由奴隶主撰写的,用历史学家大卫·瓦尔德施泰因(David Waldstreicher)的话说,其目的是"故意含糊其辞,但在操作上支持奴隶制。"事实上,《宪法》中的一些条款是为了加强奴隶制而写的,例如,授予国会权力来召集 “民兵”,以“执行联邦法律,镇压叛乱和击退入侵”。这一条款使其有可能通过任何必要的手段制服制宪者和奴隶主最担心的叛乱,即由黑人奴隶领导的叛乱。此外,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障,通过对原住民部落的种族灭绝和对其土地的盗窃而成为可能,旨在促进白人的经济繁荣和空间自由。法院利用三代人的时间保护了奴隶制的事业。
美国内战前最具影响力的最高法院大法官——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罗杰·B·塔尼(Roger B. Taney)和副大法官约瑟夫·斯托里(Joseph Story)——将反对奴隶制视为对国家经济和安全的威胁。马歇尔大法官是美国法律的创始人,也是美国历史上任职时间最长的首席大法官,他也许是大法官中最致力于维护奴隶制的人。
美国法律史专家保罗·芬克尔曼(Paul Finkelman)在他的新书《至高无上的不公正》中解释说。马歇尔“撰写了几乎所有关于奴隶制的裁决,塑造了一个对自由黑人充满敌意的判例,而对违反禁止非洲奴隶贸易的联邦法律的人却出奇地宽大。”重要的是,马歇尔的奴隶制判例受到了他自己参与奴隶贸易的影响。马歇尔经常购买、赠送或出售大量被奴役的黑人,尽管他有许多记录在案的“交易”,但在他死后,“马歇尔仍然拥有150多名奴隶。如果他没有赠送和出售这么多,他将拥有300人或更多”。
“在内战之前,”法律历史学家迈克尔·J·克拉曼(Michael J. Klarman)解释说,“法院支持联邦逃亡奴隶法,反对实质性的宪法修改,它使北方各州旨在保护自由黑人免遭捕奴者绑架的法律无效。”克拉曼补充说,内战结束后,法院释放了实施种族暴力的白人,宣布给予黑人平等进入公共场所的法律无效,并保护州政府规定的种族隔离法的合宪性。所有这些措施都保证了黑人的经济和政治权利被剥夺。
将最高法院放在这段历史的背景下,可以看到一个模式。自成立以来,法院一般都将白人作为宪法的规范基准,并通过不断支持和加强白人在美国的优越地位来加强这一基准。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主席谢丽尔·I·哈里斯(Cheryl I. Harris)写道:"在奴隶制和征服时期之后,白人身份成为种族化特权的基础,在法律上被批准并合法化为一种身份财产"。就这样,白人和财产在概念上有着相同的前提,即有排他性。然而,白人通过其与黑人的关系、距离、从属关系和排斥,在社会中占据了权威、可读性和权力的规范地位。排他性意味着需要捍卫作为财产的白人。
最后,文章表示,可以肯定的是,最高法院的这种形象与大多数美国人认为法院作为自由和正义的先锋,保护那些处于不利地位、被压迫或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的形象不一致,这种差异源于其在民权时代的重塑。法院利用这个时代将自己重塑为“色盲”,战略性地使用种族中立的语言来满足公民、经济和种族正义的要求,同时将其作为维护种族统治的盾牌。圣凯瑟琳大学社会学教授南希·赫兹艾格(Nancy Heitzeg)说:“白人至上主义,曾经通过奴隶制和吉姆·克罗隔离制度在法律中大行其道,但随着1964年《民权法案》、1965年《投票权法案》和最后1968年《公平住房法案》的出台,它被从合法的基座上移开。”虽然法律变成了种族中立,但她告诫我们,法院的制度化种族主义 “仍然只是转变,其系统性的基础是完整的”。
(编译:妮思娜 编辑:韩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