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讯,5月17日上午,甘肃省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雷、甘肃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张振宇,就甘肃省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同时发布典型案例。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469件,决定给予国家司法救助322件421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 1357.4万元,同比增加36%。其中救助农村贫困当事人249户343人,发放救助金923.5万元,救助人数和金额分别占救助总数的81.5%和68%;救助残疾人73人,发放救助金334.7万元,救助退役军人及军属17人,发放救助金56.8万元,救助未成年人158人,发放救助金375.3万元。
今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作为,推动落实司法救助各项工作措施,以救急救困、矛盾化解、促进和谐为目标,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困难群众不因案致贫、不因案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各级检察院将在省检察院党组坚强领导下,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激发各部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积极性,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司法救助责任,常态化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扩大司法救助案件规模。
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主动加强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信息共享,同步开展监测和帮扶,确保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与省妇联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对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力度,更好维护妇女权益。
三是进一步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积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主动加强与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优化提升多元救助综合帮扶效果,以多元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努力增强被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国日报甘肃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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