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积极探索陆海统筹的实践路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2021-11-2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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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海洋大省,近年来,山东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美丽山东建设目标,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山东贡献。

高水平谋划“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五”时期,山东扎实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及入海河流消劣等专项行动,渤海攻坚战圆满收官,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到91.5%,优于攻坚战目标3.5个百分点,向党和人民交出了满意的答卷。但近岸海域水质改善成果尚不稳固、公众亲海诉求仍未根本满足,制约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仍然存在。

为持续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改善,“十四五”开局之年,山东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略海洋和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落地,聚焦陆海统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构建,聚焦海洋生态环境治理重大问题解决,提出了打造“清洁海洋、健康海洋、安全海洋、美丽海洋、绿色海洋”的美好愿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渤海湾(山东部分)、莱州湾、丁字湾“一湾一策”污染整治指导意见》《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系列指导性文件,为“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篇、谋好局,做好顶层设计。

“四个注重、四个强化”高位推动实施湾长制

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是海洋强省建设的战略载体,是新旧动能转换的战略支点。湾长制作为构建海洋生态文明体系的制度创新,是建设绿色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山东以在全国率先启动的胶州湾湾长制试点为起点,以印发实施的《山东省全面实行湾长制工作方案》为指引,不断总结创新,促进湾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迈出坚实步伐。

生态环境部向全国重点推荐了山东省湾长制的实施经验,总结起来就是“四个注重、四个强化”:注重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设立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湾长制组织体系;注重建章立制,强化高位推动,召开省总湾长会议,研究部署湾长制工作;注重部门联动,强化协同治理,湾长制成员单位共同研究落实海湾保护与治理的重点任务;注重精准治理,强化任务攻坚,采用卫片解译、无人机航飞和人工徒步核查等手段,每年对全省3345公里海岸线全线过滤,集中力量解决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山东通过湾长制的实施落地,正在把高层重视、高位推动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强大动力。

高起点谋划入海河流总氮控制

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表象在海上,根子在陆上”。以山东近岸海域主要超标指标无机氮为例,80%左右的污染贡献来自于入海河流的总氮输入。然而,由于机构改革之前的河海管理体系割裂,流域考核体系中只有氨氮没有总氮,陆域对涉氮污染源排放管控的重点是氨氮排放浓度是否达标。在这种考核导向下,对陆域涉氮污染源的治理主要是将污水中的氨氮转化为其他形态的氮,并没有被真正去除,因此陆源入海总氮通量居高不下。

为改善近岸海域氮超标问题,山东守正创新,按照以海定陆的原则,以黄河、小清河等入海通量较大的入海河流为重点,启动实施总氮污染控制试点,在全国率先印发了《黄河干流(山东段)水质稳定达标及总氮控制专项方案(2021—2023年)》《关于在小清河流域开展陆海协同共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黄河入海断面总氮浓度优于入境断面,小清河入海断面总氮实现逐年降低到2025年基本控制在7.0mg/L以下等严格目标。以上创新性的举措是陆海统筹污染治理的有益探索,将为全国近岸海域无机氮的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高标准实施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

入海排污口是陆源污染入海的另外一条主要通道,其治理效果关乎近岸海域的水质改善。近年来,山东按照“查、测、溯、治”总体部署,拉开了全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序幕,先后印发实施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和初步溯源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入海排污口分类、命名与编码、标志牌设置等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为入海排污口排污整治工作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在排查基础上,为有效把控入海排污口的整治工作进展,山东创新性地建立了入海排污口月调度、月通报制度,每月印发《山东省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进展》,建立“红旗”“蜗牛”榜,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此外,按照“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山东同步开展经验总结和模式梳理,及时将各地经验做法推广到全省。其中,作为国家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的烟台市,探索形成的海水养殖升级改造、入海河流生态达标示范、沿海农村生活排污整治、城市雨污排口整治,莱州湾溴盐联产排口整治5个示范样板,已经为全国沿海省市的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为确保入海排污口整治取得实效,2021年9月-10月,省生态环境厅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300余个各类型入海排污口,邀请专家组成帮扶队伍逐口核查,并结合每个口存在的实际问题现场研讨解决办法,逐口反馈指导意见,帮助沿海各地、企业解疑释惑、出谋划策,减少了企业盲目整治造成的投入浪费。截止目前,山东省共排查出的入海排污口20914个,已整治17294个,占总数的82.7%,已销号9130个,占总数的43.7%,走在全国前列。

山东通过高水平规划编制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通过创新性推动湾长制实施构建海洋生态保护大格局,通过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和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把好陆源入海关口,今年上半年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93.2%,较去年同比提升2个百分点,省控以上入海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基本实现消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走在了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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