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茫崖警方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阿穆尔隼

(孙睿)记者13日从青海省茫崖市委宣传部获悉,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野外巡护时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阿穆尔隼,并将其放生。后经民警近一个月的悉心照料和喂食,“阿穆尔隼”具备放生条件,民警们便驱车到野外选择合适地点将其放生。

青海茫崖警方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阿穆尔隼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21-09-13 16:59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青海茫崖警方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阿穆尔隼

  图为救助的阿穆尔隼。 茫崖市委宣传部 供图

中新网西宁9月13日电 (孙睿)记者13日从青海省茫崖市委宣传部获悉,该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野外巡护时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阿穆尔隼,并将其放生。

据介绍,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日前在野外巡护时,发现路边停留一只小鸟,疑似受伤,巡护民警担心被过往的车辆行人对其造成伤害,便上前查看,初步检查未发现明显外伤,可能因年幼不会飞翔,便将其带回大队喂养。返程后,民警立即与相关行业专家取得联系,后经仔细辨认,该小鸟是“阿穆尔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后经民警近一个月的悉心照料和喂食,“阿穆尔隼”具备放生条件,民警们便驱车到野外选择合适地点将其放生。

据资料显示,阿穆尔隼又称为东方红脚隼,属隼形目隼科。体灰色,腿、腹部及臀棕色,繁殖于西伯利亚至朝鲜北部及中国中北部、东北,于非洲地区越冬,是迁徙旅程最远的猛禽。栖息于有稀疏树木的平原、低山和丘陵地区,主要以蝗虫、蚱蜢等昆虫为食,有时也捕食鸟类、蜥蜴、鼠类等小型脊椎动物,在消灭害虫方面功绩卓著。

茫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大力宣传,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思想在不断地进步,对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不断地提升,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使得野生动物有了更好的生存环境。(完)

(孙睿)

【责任编辑:张天磊】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