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湖南高院女法官周春梅遇害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向慧被判死刑

死刑!湖南高院女法官周春梅遇害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向慧被判死刑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05-19 14:06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国日报5月19日长沙讯 19日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审,在湖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长沙中法院对被告人向慧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向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8781.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慧为达到案件胜诉目的,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应聘为周春梅居住小区的保洁员。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发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慧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友,数家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

(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

【责任编辑:黄河流】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