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长沙3月11日讯 “乡规民约作为中国乡村社会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助推乡村振兴中焕发了新的文化生机活力,发挥了新的乡村治理功能。”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会副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雷鸣强表示,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体系对于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两年来,全国各地在完善乡规民约工作、助力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提升上取得喜人的成效。
“乡规民约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一是制定的主体不到位情况,二是制定的程序不完整情况,三是规约的定位有越位情况,四是规约的导向有偏差情况,五是规约的内容存空泛情况,六是规约的执行走形式情况。”雷鸣强指出。
雷鸣强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的组织领导体系,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二是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的村民自治体系,充分发扬民主,在制订程序上坚持村民会议的法定形式;三是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的价值标准体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要充分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四是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的内容规范体系;五是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的宣传教育体系;六是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的褒奖惩罚体系,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建立红黑榜,通过模范创建、批评教育等方式,促进村规民约的遵守和落实。”(舒擎)
(中国日报湖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