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的重点任务之一,从2020年到2060年这40年间,中国的碳排放要从目前每年的近百亿吨降低到“近零”排放。“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把“碳中和”愿景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第一个五年,亟待在实现“碳中和”的探索中积极作为。
按照落实《巴黎协定》的要求,碳中和就是达到由森林和海洋能够吸收的水平。为此,对应于森林和海洋,可区分为“绿碳”和“蓝碳”,林业碳汇即为“绿碳”。
关于优化“绿碳”供给为实现“碳中和”赋能,全国政协委员宋青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第一,摸清“绿碳”家底,编制“碳中和”战略规划,谋划整体布局。研究制定“碳中和”碳汇计量国家标准体系,为国家和各省区市计算分年度碳汇量提供技术支持。超前测算碳汇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时贡献率。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支撑体系,以实现“碳中和”目标。
第二,引导“绿碳”提质增效,加强森林经营,增强价值转化效能。要进一步加强造林工作的量质并举,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和低效林改造,大力培育二氧化碳吸收能力强的植物品种,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与分布格局,实现森林蓄积量、森林碳密度、总碳储量的全面增长,提高森林生态质量,激活林业碳汇的增汇潜力。
第三,加快“绿碳”项目开发,将碳汇纳入国家碳市场CCER(中国核证减排量)优先领域,发挥碳汇项目多重效益。要加快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交易技术支撑和政策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碳汇项目开发,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产更多以碳汇为主的生态产品,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价值转化。
第四,推进“绿碳”增汇行动,开展“碳中和”试点,提升碳汇显示度。选择高排放区域的县、镇、村或高排放行业的企业以及大型国内外会议等,有计划地开展碳中和试点,为实现碳中和探索政策及技术路径,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