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近日发出通知,决定授予新邵县、宁远县、湘潭县、韶山市、武冈市、邵东市等县市为“湖南省森林城市”。
省政府要求,上述6县市要认真总结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经验,不断加强森林城市管理,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福祉。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奠定良好生态基础。
此前,我省已有9个市州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据悉,这是省政府授予的第一批省级森林城市。(记者 刘勇 通讯员 周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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