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在香港持续繁荣稳定持续面临严峻挑战的关键时刻,全国人大坚决履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法定职责,为香港长期稳定繁荣和未来发展奠定牢固根基。
回归以来的历史实践证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存在严重短板。乱港分子不断勾连外部反华势力冲击香港法治,特别是去年以来暴力活动猖獗,在当前香港面临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情况下仍持续作乱。这种危险趋势不扭转,美丽的“东方之珠”将陷入沉沦,国家安全漏洞修补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框架下依法推进的法治进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基本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就限于国防、外交等不属于香港特区自治范围的法律,在基本法附件三中作出增减,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正如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所说,全国人大此举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繁荣稳定,从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和自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稍后制定的全国性法律,旨在切实有效防范和遏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并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港独”分子和暴力分子。
决定草案和有关全国性法律的制定将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也不会影响香港司法机关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相反,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将为香港特区依法施政、维护法治提供法律和制度上的坚强保障,为香港广大爱国爱港人士所深切期盼,是最符合当下香港社会紧迫需要、最有力解决香港所面临紧迫问题的解决方案。我们相信,决定草案通过后,香港特区政府将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成有关立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确保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长期繁荣稳定。有中央坚定支持,有广大爱国爱港人士的广泛支持,补国家安全短板的紧迫性措施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守护“东方之珠”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