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全球六大洲一百多个国家广泛传播,这一突发性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给世界多个国家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演变成为全球性卫生事件,对人类的健康造成威胁。突发性大规模传染病属于公共卫生问题,国际公共卫生治理是应对人类生物安全挑战的当务之急,国际社会如何进行公共卫生合作治理应对公共卫生危机成为现实的课题。
公共产品与国际公共卫生合作治理必要性
公共产品理论作为一个理论分析工具,可以运用于国际公共卫生治理的研究之中。卫生公共产品包括医疗和卫生相关的知识和技术、公共卫生政策、公共卫生机制、公共卫生系统等。全球卫生公共产品在消费领域具有一定程度的“非竞争性”、“非排外性”。自从世界卫生组织(WHO)成立,公共卫生问题被提升到全球治理体系之中。公共卫生安全已经成为国际问题研究的重要领域。正如《柳叶刀》时任主编理查德·霍顿指出公共卫生属于重要的外交政策问题。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以世界卫生组织(WHO)为核心的全球卫生公共产品的供给机制。理查德·史密斯、劳伦斯·古斯丁等一批国外学者都对全球卫生公共产品供应状况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生物安全的全球治理框架需要依法加以构建,提倡通过完善世界卫生组织(WHO)以及《生物武器公约》、《国际卫生条例》、《生物多样性公约》等生物安全法的法律功能来推进国际公共卫生合作治理。一些学者认为当前的卫生公共产品存在私有化严重和供应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针对此类问题,复旦大学的樊勇明教授等学者认为公共产品有地域限制,如果协商分摊成本,能够有效地防止公共产品私有化,提升公共产品收益的公共性。联合国发展规划署的英吉·考尔认为公共产品应具有“公共性的三角结构”,即保证消费、决策和收益的公共性,才能确保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基于此,各国应大力加强国际公共卫生合作治理,确保卫生公共产品的充足供应。
中国在国际公共卫生合作治理中的作用
中国曾经成功参与非典危机治理、中东呼吸综合症病人救治以及埃博拉疫情应对的跨国卫生合作治理,相关经验对于此次跨国合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具有借鉴意义。此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过程中,中国大力卫生援助意大利、伊朗、希腊、塞尔维亚、菲律宾等国抗疫,并且中国向世卫组织捐款2000万美元,用以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开展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的国际合作。全球性公共卫生合作机制是国际卫生公共产品之一,对于推进国际公共卫生合作治理具有积极意义。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性公共卫生安全机制的建构,在制定全球公共卫生政策、落实公共卫生倡议等方面发挥了正面作用。例如,中国与有关国家合作推进《国际卫生条例》条款的修改、完善。此外,中国积极促成并推动实施《关于实施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宣言》等。中国还向联合国提交了《加强全球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的决议草案并获得认可。在公共卫生合作方面,中国也强化了与非洲国家的公共卫生合作。中国为非洲国家援助建立多所医院,无偿向非洲国家提供药品,设立多所抗疟中心,帮助非洲国家培训医护人员、建立疾病监测网,有力地促进这些国家卫生公共治理水平的提升。与此同时,中国积极参与区域层面的公共卫生合作治理。2002年中国和东盟领导人签订了《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2003年中国政府与东盟国家启动“10+1”卫生部长会议机制。在此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过程之中,中国进一步强化了同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的卫生合作。例如,日本、韩国向中国捐赠防疫物资,中国也向日、韩捐赠检测试剂、防护服等防疫卫生产品,相互协助、共同合作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
推进国际公共卫生合作治理的建议
国际公共卫生合作治理应该充分发挥联合国及世界卫生组织的作用,以国家之间合作、协商为主,同时需要包括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等次国家行为体在内的诸多行为体谋求合作加。就东亚地区而言,未来可望构建并进一步完善以中、日、韩和东盟为核心的东亚区域卫生合作治理“10+3”新模式,大力拓展和深化东亚区域卫生合作治理。在全球范围内,各国应该积极加强卫生治理的经验交流和相关信息的分享,建立卫生公共产品的合作提供机制,包括卫生技术等。此外,还应该构建有效的卫生争端解决机制,以寻找共识来妥善处理国际公共卫生治理事务,努力消除不同国家之间公共卫生治理的差距,共同应对突发性跨国卫生公共危机,积极构筑“人类卫生健康安全公共体”。
(作者:黄一玲,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