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仅大力派遣青年才俊赴外求学,而且积极引进外国专家等,努力对接国际、国内两个人才市场,形成了一整套的聚才引智体制机制,为我国的经济科技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国际智力支撑。如今,我国各项事业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世界格局也进入了前所未有的调整转型期,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渐次铺陈,国际人才流动也不例外。
全球人才大变局至少包含以下几点意蕴:一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风起云涌,以大数据人才、云计算人才、人工智能人才、区块链人才等为代表的新型科技人才成为全球人才大争夺的新焦点;二是包括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内,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快动能转换步伐,并通过出台国际人才政策,延揽外国人才资源;三是自2017年以来,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比利时等西方发达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精准引智”的政策举措,重点聚焦高科技人才、外国留学生;四是国际人才市场开始发生结构性变化,西方的国际化职业社交平台开始超越国际猎头,逐步成为国际人才数据交易的第一主体和跨国猎聘人才的开放性平台,国际人才数据权问题凸显;五是中国在国际人才流动中的被动地位逐步扭转,不仅留学回国人数、来华外籍人才规模稳步回升,而且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留学目的地。
中国站在全新的历史起点上,及时对全球人才大变局作出了历史回应。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作出了“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部署。随后,我国按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开始了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其中,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建设是重构我国新时代的国际人才战略框架、实现人才政策“二次开放”的重要抓手。
事实上,1985年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便专门制定了关于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的法律条文,2004年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探索落实相关法律规定,2013年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率先为外国人签证的签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管理提供了配套法规。本次公布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既强调继续严格审查外国人的永居权,又要求保障其在华合法权益,使相关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在继承以往外国人管理工作经验和立法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填补了外国人永居管理配套法规的空白,实现了外国人管理情形及权责范围的全覆盖。总体来看,作为我国在新时代制定的第一部系统性的移民管理法规,目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有三大特点:
第一,强调永居外国人权利义务的平衡,既吸收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也有助于外籍人士在华期间的社会融入,同时彰显了我国本土人才队伍壮大之后的文化自信和依法治国理念;
第二,紧紧围绕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明确要求建立外国人永居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消除以往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管理、多重服务等“碎片化”症结;
第三,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从理论上讲,世界各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普遍渴求新型科技人才等“国之利器”,人才资源的全球争夺更趋激烈,《外国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加快了外国人治理体系建设和制度化进程,无疑为全球移民治理提供了最新的“中国方案”和中国范式。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新时代的国际人才治理体系建设研究”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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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子平)